一、职责履行情况
1、外资利用工作
核准或备案外商投资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7480万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575万美元;办理进口设备免税项目1个,设备款16.6万美元;办理国产设备退税项目7个,设备款2675万元;办理丹麦政府贷款项目1个,贷700万美元;拟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一个,贷15亿元;拟报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一个,贷600万美元。
完成我市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情况调研,接待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和省发改委外资处的基层调研;坚持对外资利用工作的提前介入,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帮助企业灵活运用外资政策,适应经济形势和外资政策变化;收集发布各类外资政策分析、信息动态,做好外资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加强对各县市区发改委外资业务指导。
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掌握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结合我市特点,采取放手扩权县、放大开发区、放松区县权限,做到随到随办,提高服务的自觉性和时效性。
2、区域经济合作
参加了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的各项工作会议和“中国·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在会上推介了我市十大招商项目;参加并完成了徽商大会、中博会、上海投资项目推介会的本委筹备工作;做好中国·【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