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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2010年工作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2010年工作情况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18 23:28
  自考评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创新服务等方面,认真查找不足,坚持考评实效不走过场,切实为民服务。根据宣评组【2010】14号通知要求,现将我中心参评科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锐意进取,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中心与各县市区政府共同努力,今年全市财政供给单位缴存比例全部调高至20%。针对单位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难,累计向全市23个单位下达限期缴纳通知,18个单位为聘用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会同市教体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为聘用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联合市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委分别有重点地针对开发区企业、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宣传、督建。截止10月底,新增缴存单位190个,新增缴存职工5000人。缴存人数突破9万人,覆盖面达到82.3%;完成缴存6.93亿元,全年有望突破8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19527笔,金额3.94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托划转还贷3521笔。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60笔,金额2.91亿元。我市资金使用率位居全省第一,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仅留有少量备付金,全力支持职工购建房需求。累计向房地产市场投放40亿元,圆了2万多户职工住房梦,有力地扩大了住房消费,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努力创新,积极开展新业务。为方便职工,在全省首家建立电子档案,今后职工办理商贷支取不需重复提供资料;管理部大额贷款网上审批制度,不必两地往返。为解决资金不足,在全省第二家推行接力贷款业务,截止2010年10月份发放接力贷款800笔,1.47亿元整。为便于职工还贷,减轻负担,在全省率先开展划转还贷业务,按照借款人上月实际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中心主动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到还贷储蓄账户中,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截止2010年10月,全市已为3521名职工办理该业务。为减轻借款人利率付出,在全省首家开展缩短贷款期限业务,截止2010年10月底,市本级近700户办理了此项业务。为减少职工往返次数,全省首家资金进行网上汇划,职工办理支取、贷款业务,通过网上汇划后,款项直接打至职工或开发商(卖方)账户。
  三、立足自身,推行便民措施。一是整合服务资源,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等原有的三种不同功能的服务窗口整合成全能型的综合服务窗口。二是推行全能柜员,倡导微笑服务。三是增加服务时间,取消了每月1-5号因对账不能支付的规定。四是限次办结制,支取业务,要求每笔支取业务服务对象最多两趟即可办结。五是增设服务窗口,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六是推行延伸服务,要求银行加强协作,提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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