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综合业务科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制定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对要求申报的政策性粮油收购、销售、存储资格和各县市区粮食局上报省主管部门的粮油仓储物流、技术改造、精深加工等项目文件的办理要求限时办结。
对粮食收购许可证发放,采取低门槛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马上办、材料不齐全的限时办、招商项目上门办,同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当场不能作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决定的,从原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提前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在作出书面说明理由的同时主动帮助申请人完善申报材料;逾期未完成审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
另外,对通过“百姓热线”等媒体转来的投诉及来访来电人反映的问题,明确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