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座谈会于2008年9月23日在凤台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市监察局分管领导、执法监察二室负责人,各市1名监测点企业负责人(我市安徽商之都宣城商厦总经理方敏参会)。省纪委执法二室负责人主持会议,省监察厅副厅长蒋厚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17个市及凤台县监察局均汇报了工作情况,17个监测点企业都作了座谈发言。这次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蒋厚琳副厅长的讲话中。
一、蒋厚琳副厅长讲话的主要精神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的责任感。从总体上看,各级投诉受理中心对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是重视的,监测点运行是健康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这项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还存在重视不够、运行不正常、作用发挥不够好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测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其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监察局长办公会要研究监测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监测点企业(单位)座谈会,并到监测点企业调研走访。各级投诉受理中心要在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上倾注更多的精力,把监测点工作作为和投诉受理、效能监察同等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抓出成效。各监测点企业(单位)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监测工作。监测工作是责任,也是信任和荣誉,在什么企业(单位)设立监测点是各级投诉受理中心商有关部门慎重确定的。希望各监测点企业(单位)切实承担起责任,不负众望,不辱使命,把各项监测工作做好。
(二)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监测点工作。今年以来,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测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从投诉受理中心的角度看,主要是联系方式单一、走访企业(单位)不多、指导不够,监测成果使用不够好;从监测点企业(单位)角度看,主要是个别企业(单位)积极性不高、履行监测义务不够。近日,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张东安在省投诉受理中心报送的材料上批示:“环境监测点工作要认真总结,在注意发挥监测效果上下功夫,真正能通过监测点工作反映出我省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上传下达。当好省经济发展环境的保护神”。按东安同志的批示要求,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测工作。一是要完善监测点和监测员设置方式。省、市、县投诉受理中心分别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来投资企业、本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会中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投诉受理中心对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及监测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监测点工作。各地要依据即将出台的《全省投诉受理中心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暂行办法》,对各级投诉受理中心的监测点进行清理并颁发证书;三是要健全双向联系机制。建立和完善座谈、走访、测评等制度。在监测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三个结合,即反映问题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结合,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面上整改相结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做到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没有纠正的不放过,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理的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
(三)深入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汇报会精神,推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7月24日至25日,监察部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汇报会。各级投诉受理中心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对今年的经济发展环境监测、投诉受理和效能监察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梳理,对已经完成的目标任务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要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要超前谋划好明年的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调研,做好结合和创新的文章。一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搞好专项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三是围绕效能建设,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四是适应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电子监察工作;五是围绕权力运行开展监督检查,探索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贯彻落实情况
(一)市纪委常委会听取汇报。10月22日,市纪委常委会听取了执法监察二室关于全省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同意执法监察二室提出的贯彻意见。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全省会议要求,认真做好环境监测点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点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将会议主要精神以简报形式传达到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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