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胡 伟
单位:市农委
二级机构名称:宣城市畜牧兽医局
职务:局长
出生年月:1964年1月
联系电话:0563-3023175
二级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兽医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畜牧业和兽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工作。
(三)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兽医队伍建设和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生产信息统计、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市重大畜牧兽医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审查、审核和验收管理工作。
(五)指导县市区畜牧兽医工作。
负责人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畜牧兽医局全面工作。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级、父母代)办理。
宣城市畜牧兽医局2010年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