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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周  平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16 23:30

  宣城市医保中心负责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及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的管理和支付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执行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承办全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基金审核工作,办理有关业务查询和市直女职工生育保险卡发放等工作。
  2010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市直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21万元。二是,为切实解决市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后个人账户资金无法刷卡和报销困难的问题,从2010年开始,市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市医保中心按季度将异地居住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此类人员银行账户中。三是,全面解决了市直4000多名原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四是,将市直70余名国有企业 “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体系,解决了“老工伤”遗留问题。五是,为方便驻芜参保职工报销,市医保中心将原来一季度上门报销一次改为两月一次,增加了报销次数。六是,为解决市直离休干部转院就诊困难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了市直离休干部就医管理办法,极大地方便了离休干部就医。七是,进一步完善工伤待遇结算程序,同时对正常缴费单位前来报销工伤费用的实行零时限,争取最大限度方便参保单位和职工。八是,为了方便市直慢性病患者购药,从2010年11月12日起慢性病患者可在市区所有医保定点药店购买治疗用药,按医保政策予以报销。九是,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各项目标任务,其中:居民医疗保险位于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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