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宣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围绕稽查工作中心,创新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以组织收入为抓手,大力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组织好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
一、依法开展税收检查
截止2010年10月底,全市各级国税稽查系统共对175户纳税人开展了税收检查,查补税款4350.81万元,加收滞纳金145.17万元,罚款147.35万元。
二、大力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配合市地税、公安、财政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大力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侦破19起制售、虚开发票案件,打掉违法犯罪团伙2个,捣毁非法窝点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4288.69万元。
三、认真开展税法宣传
通过在《宣城日报》发布公告、举行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曝光典型案件,引导税收遵从,震慑涉税违法活动。
四、创新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开展纳税辅导,实行企业自查自纠,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二是实行稽查准入制度,案件检查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三是实行调帐检查,减少检查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的影响。四是实行办案限时制,一般案件要求10个工作日完成,严禁拖案、压案。五是建立办税公开机制,完善税务稽查业务政务公示制度,确保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六是实行稽查签证制度,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申辩,促进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七是实行稽查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稽查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