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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丁美华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23 23:55

  宣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自200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市场监管,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旅游环境。一手抓服务,认真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为旅游者、旅游企业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今年,我所共接到投诉7件,受理7件,结案7件。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做到及时、认真、公平、高效,结案率100%,游客满意率100%。尤其是今年我所受理的香港“恶女珍”投诉案件,共3次赴泾县,向游客、组团旅行社了解情况,最终将案件调查清楚,并根据《旅行社条例》对经办旅行社做出了处罚。我所主动通过国家旅游局与香港方进行沟通,为游客购买的低值产品办理了退货手续,切实维护了游客的权益,受到游客的好评。
二、多措并举加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市场监督检查促进行业规范。我所共开展大型检查3次,出动检查240余人次。对旅游企业制度是否健全,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有效,卫生情况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较好地规范了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二是通过公示和承诺的方式,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督。我所组织旅行社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督促旅游企业规范经营,优质服务。要求各旅行社在醒目位置出公示具有旅游资质车辆的车牌号码,并创新在宣城旅游网开设公示专栏,提请游客监督旅行社使用具有旅游资质的车辆,确保出游安全。三是组织开展旅行社和饭店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加强了各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意识,为我市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诚信环境。
三、积极服务旅游企业,为旅游企业做实事。
  一是经征求各旅行社意见后,将旅行社责任险与意外险打包集体采购,不但降低了保费,而且解决了赔偿难的问题。二是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在质监所设立法律咨询中心,为旅游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出现急事、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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