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保障我省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维护公民网络合法权益,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安徽分中心(以下简称省委网信办、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联合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成为安徽省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参与技术支撑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三)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安徽省内设有固定办事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检测设备、设施等,在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监测发现、应急处置等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优势。
(四)在安徽省内具有稳定技术和服务团队,从事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80%,至少10人具备行业认可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领域技术资质,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
(五)过去3年内在安徽省至少完成3例(每例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网络或数据安全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建设、安全运维、安全评估、安全整改等。
(六)优先遴选获得国家网络数据安全相关认证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网络数据安全支撑单位;
(七)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八)提交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九)申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保守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相关秘密或敏感信息。
二、遴选流程
按照“开放、合作、自愿”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提交材料、初步审查、专家评审、确定名单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通过安徽网信网、“网信安徽”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
(三)初步审查。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收集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形成初审名单。
(四)专家评审。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打分,提出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建议名单。
(五)确定名单。省委网信办、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研究确定拟入选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名单,通过安徽网信网、“网信安徽”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入选单位“安徽省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有效期为2年。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前填报“安徽省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申请书包括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五份,电子版须用光盘刻录,文档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纸质版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盖章,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二)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单位日常协调联络与服务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报送、检查、演练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公益性的服务,技术支撑单位服务开展情况由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给予相应的表彰。
(三)技术支撑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所提供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产品或技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产生一定危害的,发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存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隐患但因商业目的等原因未及时上报处置的、违反与被服务单位的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述等情况一经发生,将在全省通报取消技术支撑单位称号。
联系人:
安徽互联网应急中心张可,0551-65680625,18605513807
省委网信办徐明中,0551-62606148,18155128661;徐舟0551-62606014,18155128656
邮箱:ahcert@cert.org.cn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4楼
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安徽分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