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附后),并对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各有关省(区、市)要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推动试点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各试点地区要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可量化、可评估的试点目标,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举措。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认真落实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工作力量配备,加大资金、人才等各方面投入保障力度,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和重复建设,因地制宜、有力有效推动试点工作。
中央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试点地区的跟踪指导,进一步发挥数字乡村建设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强农惠农富农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