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壁”添“绿”,培厚长三角生态底蕴
从空中俯瞰,沪苏浙两省一市的交界线在太浦河汇于一点,被称为“长三角原点”。正在建设的“方厅水院”就坐落其上,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点睛之笔。为何要建这座“水乡会客厅”,其中有深刻考量。沪苏浙地理相近、人文相亲,在一体化发展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原来这里只有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缺少支撑日常交通出行的慢行系统,导致长期“通而不畅、汇而不集”。如今,这座方厅水院恰似一粒纽扣,让两省一市交界地互连互通,展示了长三角地区城水共生、区域共享的勃勃生机。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时,指出“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示范区自2019年11月揭牌成立以来,坚持绿色低碳、固牢生态之基,通过共保联治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跨界治理制度创新等方式,为长三角及全国其他地区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共保联治,唱响生态文明“协奏曲”。长三角地区,同饮一江水,安危同相系。客观来说,传统的生态治理方式往往存在各自为政、缺乏协同等问题,无法适应协同治理的新问题、新情况。如何打破管理模式碎片化困局,实现跨要素、跨部门、跨领域协调发展?该区域尝试筑牢无缝衔接的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共同保护的重要生态屏障,形成了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共治”格局,不断扩大到大气、水、土壤等污染综合防治,实现减污、降碳、增长、扩绿的协同发展。此外,探索打破“行区分割和行政壁垒”,实现江河湖荡、丘陵山地、近海沿岸等景观的协同保护与开发,形成跨界饮用水水源地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方式,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与共享,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协同监管体系以及统一监管执法办法。
制度创新,深耕生态文明试验田。示范区注重制度创新,关注规划与土地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证。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示范区还注意归纳总结,建立了制度创新成果发布工作机制,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3月28日,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集中发布了4项制度创新和实践成果,涉及生态环境准入、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跨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重点跨界水体的联防联控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其他区域提供可借鉴经验。
长三角地区以4%的国土面积,集聚了全国约17%的人口,创造了全国近1/4的经济总量。无疑,这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未来,示范区当围绕生态绿色的功能定位,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生产力。
积极发展绿色经济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一方面,依托天然湖荡、阡陌田园、历史古镇等生态优势和人文资源,集聚创新、资本、人才等要素,提升旅游休闲、健康养生的品质和能级,培育发展文化体育、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绿色金融以及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另一方面,促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增效,做优做强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示范区高新区将集成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重点发展数字产业、智能制造、绿色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总部经济、绿色科创服务两大特色产业,构建区域一体化现代化产业体系。
拓展绿色技术应用场景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有效渠道。实施园区、社区、校区等技术改造,形成并不断丰富新能源、低碳与生态治理等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场景,培育绿色低碳发展的新需求和新动能。聚焦生态绿色,方厅水院将综合利用建筑外围护、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高效机房以及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智能微电网、数字能源智控等技术,探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
(作者:包存宽,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