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长三角区域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测试实行联考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彭继友 发表时间:07-12 08:53

近日,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在安徽合肥共同签署《沪苏浙皖司法鉴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2024—2026年)》(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通过了《长三角区域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测试笔试题库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沪苏浙皖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测试)笔试联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长三角司法鉴定行业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共同打造区域合作的全国样板。

这次长三角区域的三省一市司法厅(局)签署《合作协议》,是推进长三角司法鉴定服务便利共享和品质提升的重要举措。《合作协议》确定,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将在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测试联考、试题库共建共享、长三角专家库共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通、教育培训资源共享、跨区域技术标准协作机制建立、司法鉴定前沿技术融合合作、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行业协会合作交流等九个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合作。

三省一市司法厅(局)还将联合组建区域司法鉴定合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共同研究解决跨区域合作的重难点问题,确保合作事项落地落实、见行见效。首次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测试联考将在今年7月举行,联考将在三省一市分别设立考点,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