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成立五周年之际,示范区三地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11月20日,联合召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同五周年年会,共下融合发展“一盘棋”,协同护航美丽长三角。
示范区生态保护协同五周年年会在青浦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过去五年示范区生态共保联治的实践经验,旨在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的执法、司法水平,服务保障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会上,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局、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嘉善县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分别就示范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环资审判领域五年来协作成果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扩大案件办理效果、凝聚生态保护共识,青浦生态环境局、吴江生态环境局、青浦法院、吴江法院、嘉善检察、吴江检察六家单位就示范区生态保护协作实践案例作集中介绍和展示,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展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生态保护的实践样本。
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早在2022年9月,三地检察机关联合法院、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元荡湖生态岸线共建长三角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暨“最江南”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两年来,生态修复不断深化,基地功能不断提升,协作成效不断显现,活动现场发布了基地2.0版视频,带领参会人员“沉浸式”体验绿意盎然、水波荡漾的生态“样板间”。
会上,示范区检察机关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系统梳理了示范区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实践做法、面临挑战以及未来展望。
白皮书显示,2019年至2024年,示范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1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7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件,先后有8起案例入选最高检、最高法及全国范围典型案例。
白皮书指出,示范区环资领域案件类型日趋丰富,协作成效逐步显现,在落实长江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区检察担当。联动办理最高检交办专案、严厉打击跨域渣土倾倒、创新碳汇交易替代修复模式、加强与执法、审判协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为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绿色创新能级提供示范区检察方案。
会上,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还共同会签《示范区生态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意见》。意见明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会商研判、智库共享等多方面协作内容,着力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为突破地域限制,促进跨域检测资源的高效流通与协作,会议同步发布示范区检察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共享清单,推动实现智能检测与检察办案的深度融合。
为充分借助“外脑”聚智赋能,提升生态保护执法、司法专业化水平与决策科学性,三地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局共同聘请上海、江苏、浙江三地9位权威专家担任首批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智库成员。
此次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五周年年会充分展示了示范区三地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成果,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示范区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示范区三地生态执法、司法部门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领域积极探索合作新方式、开辟合作新路径,共同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样本,在“最江南”之地,共绘生态画卷。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