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绩溪县坚持提升保障服务能力,对极易返贫致贫的特困供养人员实施一般病种小额门诊定额救助政策。
一是部门联动合力。民政部门确定人员名单,财政部门资金到位,医保部门造册下发,县医保局与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各乡镇敬老院、各乡镇人民政府紧密联合,确保政策落地。目前符合特困供养对象小额门诊定额医疗救助615人,救助资金30.18万元,其中分散供养对象救助13.44万元,集中供养对象救助16.74万元。
二是分类分次拨付。医保部门及时对民政提供的名单进行核对,按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分类造册。集中供养人员小额门诊定额医疗救助资金按每人600元的标准通过财政直接拨付各乡镇敬老院;分散供养人员按每人400元的标准,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
三是严把资金关口。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拨付的资金,该项资金实行审批报帐制,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敬老院严格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医疗得到有力保障。(唐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