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2017年以来,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
绩溪县长安镇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实现全区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全镇共设立镇级林长12人,村级林长10人,网格护林员35人。其中镇级林长,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为辖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所联系村的林长制工作;村级林长,由村总支书记担任,贯彻落实所在村的林长制工作;网格护林员队伍以生态护林员、生态信息员为依托,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对山林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
林长制工作的全面实施,有效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山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全面加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尤其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逐年减轻。(吕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