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航
单位:市公安局
科室(二级机构)名称: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职务:支队长
出生年月:1955年1月
办公电话:0563-3030797
科室(二级机构)职能:
指导并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置;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科长(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及法规,坚持执法为民;
二、负责支队全面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作用。对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指示,及时研究,果断决策,周密部署,落到实处;
三、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深入基层,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
四、按照从严治警方针,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建设高素质的交警队伍;
五、加强支队财务管理,全面落实审批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对各项经费支出进行从严把关;
六、经常向市公安局请示报告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一、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二、非机动车登记;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证、补证、注销、记分、审验;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五、机动车警灯、警报器及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
六、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