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富洲
单位:市水务局
科室(二级机构)名称:水政水资源科
职务:副科长(主任科员)
出生年月:1968年5月
办公电话:0563—2616960
科室(二级机构)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水法律、法规及水政监察,监督检查全市水利执法工作,研究制订水利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水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核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及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科长职责:责水政水资源科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水法规实施和水资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水资源费;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市水事纠纷;承办局行政复议和普法工作。负责水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水利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1、开发建设项目水资源报告论证书验收审批;2、取水许可审批;3、江河湖泊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污口的审批;4、河道采砂审批;5、涉河建设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