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金志勇
单位:市公安局
科室(二级机构)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职务:局长
出生年月:1961年11月11日
办公电话:2612288
科室(二级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开发区工委、管委的工作要求,部署开发区公安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掌握开发区内(辖飞彩办事处、金坝办事处)社会治安动态,分析研究犯罪特点,研究制订对策。
3、负责侦破开发区内(辖飞彩办事处、金坝办事处)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组织开展禁毒工作。
4、负责查处开发区内(辖飞彩办事处、金坝办事处)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负责查处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创安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对保安队伍、创安工作和群防群治进行业务指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6、负责开发区内开发区内(辖飞彩办事处、金坝办事处)的消防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消防监督。
7、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组织实施对开发区内(辖飞彩办事处、金坝办事处)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科长职责:
主持开发区公安分局全面工作,组织全体民警加强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学习,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加强公安行政管理,严格勤政和廉政建设,按时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1、审批、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销售;
2、审批、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
3、审批、许可申办特种行业;
4、审批许可购买民用枪支;
5、审批、许可购买、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