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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六县”共同制定放心消费建设标准规范
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文喆 发表时间:11-25 11:43

随着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生活富裕,人们的消费行为变得更加活跃,消费品质不断提升,消费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最强拉动力。2019年5月,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主线,在安徽芜湖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携手深化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合作。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溧阳市、宜兴市、长兴县、安吉县、郎溪县、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初共同研究制定了《“一地六县”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 年)》,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地六县”在乡村放心消费建设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力,但各地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面对消费投诉多发频发、跨区维权难度较大等问题,缺乏解决区域性矛盾问题的措施规范,使得区域合作的领域、层次、规模等都受到制约。尽管有“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支撑,但乡村放心消费体制机制建设相比城市差距仍然较大,急需出台相关区域性标准。

对此,“一地六县”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共同成立了放心消费建设工作规范起草小组。2021年4月22日至4月23日,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的“一地六县”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上,起草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研讨标准制定相关事宜。2021年4月至6月,通过收集材料、实地调研、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听取6个县市16家单位11条意见,最终经研讨评审,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总体上,《规范》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剖析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的关键要素,确定标准整体框架,从消费场所建设、消费组织建设、消费环境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宣传与教育管理、信息与标识管理、投诉与监督管理、评价与持续改进等10个方面来设置技术要求,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的有机融合,定量刚性与定性考察的有机结合。

乡村放心消费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规范》针对美丽乡村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与管理各环节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给予了细节化、针对性指导,对提高建设与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更好地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更大程度释放消费潜能。同时,“一地六县”美丽乡村放心消费体系建设将发挥标杆引领效应,为其他区域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对提升全国消费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徐文喆)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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