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决定:接受朱恩三辞去宣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富存、赵德贤辞去宣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特报备案。
宣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