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胜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部署,积极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779件122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34件115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1068件17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59件1531人。
突出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共批捕“三类”犯罪嫌疑人800人,提起公诉969人。积极参加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建立和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偷税抗税、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8人、起诉50人。
抓好出庭公诉工作。全年共出庭公诉522件,其中一审庭498件、二审庭24件,有罪判决率为100%。省检察院交办的上海市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巨额受贿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分管检察长亲自承办该案并出庭支持公诉,严把事实和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院全部予以确认。
正确贯彻刑事政策。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确保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正确落实。全面推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方式,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慎适用逮捕和起诉措施。在坚持依法、及时、准确打击犯罪的同时,综合考虑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因素,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58人、不起诉87人。
积极参加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全市打击假冒卷烟、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工作。选派8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工作。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保障全市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功能,重点突破了一批涉案金额大、级别高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职务犯罪案49件7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36件65人,渎职侵权案13件1 3人。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突出办理大案要案,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2件 56人,占立案总数的88,8%和86.1%。其中,贪污贿赂5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6件19人。共涉及县处级3人,科局长级20人。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28件,35人,占立案总数的 77.7%和53.8%。市检察院在加大业务指导的同时,狠抓自身办案,带动系统办案,直接立案查处5件6人,领办、参办24件29人,有效地发挥了办案表率作用。
认真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依法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渎职侵权案件。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此类案件10件10人,为维护全市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查办关系民生的案件。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形式,在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查处了一批案件。其中,城建系统5件5人,国土系统4件4人,医疗卫生系统5件5人,教育系统5件6人,金融系统5件5人。认真开展查办“八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共查办21件46人。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了以质量为中心的业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