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百姓热线》
上线单位:宣州区市场监管局
上线人员:马亚骉 区市场监管局一级主任科员
沈蕾蕾 行政审批科科长
张书剑 信用监管科科长
张 燕 消保委秘书处副秘书长、12315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今天来到演播室的有区市场监管局一级主任科员马亚骉,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沈蕾蕾科长,信用监管科的张书剑科长,消保委副秘书长、12315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张燕。就广大听众关心的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的问题为大家做出解答,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马亚骉: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感谢市政府办、市广播电视台“百姓热线”栏目组为我们提供与大家交流沟通的平台,同时也感谢广大听众朋友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
元旦已过,春节临近,商家各类促销繁多,餐饮、购物消费将迎来高峰。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把健康放在首位。前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封闭场所,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人员、与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接触等时必须佩戴口罩。
购,要科学理性。消费者应按需购买“年货”,特别是食品最好是即买即食,避免不当存放导致的污染和浪费。近日,多地冷链食品检出核酸阳性,消费者购买冷链食品一定要慎重,购买可以溯源的食品。消费者要到正规商家购买有追溯码的商品,扫描追溯码就可以查看食品输出国家或地区、核酸检测抽检报告等信息。
购买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挑选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处理食材应注意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处理食材、饭前饭后应保持手卫生。若购买到官方公布的阳性检出食品,请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配合地疫情防控部门工作及时封存销毁相关食品并进行核酸检测。
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要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或购物平台购买,要查看包装上“蓝帽子”标识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同时还应注意食用者和包装上标明的适宜人群是否一致,不要听信虚假、夸大宣传。依据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标签必需有“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
食,要绿色节约。节日餐饮,不论是外出就餐还是家庭聚餐,要适量饮食,崇尚节约,养成健康节约消费习惯,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拒食野生动物,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烹饪食物时,要保持食物及环境卫生清洁,使用安全卫生的水和原材料。要确保食物彻底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尽量不要生食肉类、海(水)产品等食品。避免生熟食混放、混用菜板菜刀等烹饪工具,避免交叉污染。不吃未经消毒的奶、未削皮的水果、生的蔬菜,不喝生水。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忌暴饮暴食,饮食平衡,饮酒适度,荤素搭配。
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票据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到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保委问题
听众: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上个月在一家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台冰箱,送货安装后发现总是出现异响,晚上尤为明显,影响了我们全家的睡眠,以前用过的冰箱也有声音但不至于这么大,我找电器公司要求换货,公司说正常没有质量问题,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可以维权吗?
答:你好,这位听友,根据新消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所以你有权要求这家电器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冰箱有异响是没有质量问题的,否则将认定冰箱有质量问题,予以退换。
听众:你好,前天晚上我去超市购物,看到一款促销的卫生纸,原价19.5元/提,促销价9.5元/提。我就买了两提,结账后回家才发现是按原价19.5元/提进行结算。昨天我去超市理论,他把差价退给我了,我要求他们赔偿损失,他们不同意,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吗?
答:你好,这位听众,根据消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你有权要求赔偿500元。
听众:我之前在宣城优麦隆超市充了1000元购物卡,现在这个店关门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啊?
答:你好,这位听友,宣城市优麦隆超市关门的事件,区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3日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下设4个小组处置相关问题,您反映的情况属于预售卡工作组的范畴,目前该组已登记了约500个消费者共计30万元左右的卡费,稍后您把您的姓名、卡号、联系方式留给我们导播,节目结束后,我们主动联系您。
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50起,其中投诉1877起,举报473起。接受消费者咨询1800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2021年度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共认定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5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户;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户,借此机会向社会公布。(名单附后)。
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宣城市龙泉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宣城市博瑞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红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宣城市金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双优茶厂
宣城市宣州区爷爷家的粥铺
宣城市朝明食品有限公司
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宣城市东湖酒店有限公司
宣城市杰可食品有限公司
宣城市皇文希客酒店
安徽宣丰悦华食品有限公司
宣城市华都购物中心水东店
宣城市国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宣城童梦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宣城市奥诚商贸有限公司
宣城市聚和圆徽菜馆金色阳光店
宣城市快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美乐柯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三夏母婴用品盛世御景店
宣城市新诚物业有限公司
宣城市狸桥凤凰楼酒店
安徽省宣城市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液化气站
宣城市金钱湖农家乐
宣城市宣州区迪儿母婴水阳店
宣城市钱德明食品经营部
宣城市绿丰生态家庭农场
宣城市高桥晓静超市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智红移动通信服务部
宣城市憨子粮油经营部
宣城市宣州区尚品易购生活超市溪口店
宣城市宣州区祥泰家居经营部
宣城市朱桥土菜馆
宣城市娘家宴餐饮有限公司
宣州区好又多超市洪林店
宣城棋盘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
(一)鳌峰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食用发霉龟板赔偿纠纷
近日,鳌峰市场监管所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董先生反映在某药店购买14副龟板用作中药药引,每天拿一副,到第三天才发现龟板是发霉的,导致自身发烧住院数天,现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商家拒不赔偿,故求助于鳌峰市场监管所。
鳌峰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根据投诉者提供的线索,立刻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药店核查情况,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发霉龟板待售,于是安排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投诉者称吃完发霉的龟板后,一直发烧,在宣城医院住院数日没有好转,后辗转到南京医院求医烧才退,希望商家可以承担医药费。商家对出售龟板事实确认无误,但称发烧与龟板并不存在确定的联系,不愿意承担医药费,双方陷入僵局。鳌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不惧困难,积极斡旋,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商家最终愿意承担2000元的医药费,双方达成一致,董先生表示满意。
鳌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药品时,要做到望闻问。一是要看其外形是否有发霉变质的迹象;而是要闻药物的味道是否有异常;三是要询问专业人士药品的服用方法、服用剂量、服用禁忌、保质日期等。
(二)区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处一起销售假酒的投诉举报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投诉人称在宣城市宣州区一品利烟酒店购买了4瓶标有“口子窖 白酒 贰拾年型 净含量500ml”字样的白酒,怀疑为假冒产品,于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情况。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赶往商家,在店内发现标有“口子窖 白酒 贰拾年型 净含量500ml×4”字样白酒1箱,标有“口子窖 白酒 贰拾年型 净含量500ml”字样白酒2瓶,在店内储藏室发现标有“口子窖 白酒 拾年型”字样白酒8箱。经现场检查,上述白酒均未开封,包装未见生产日期。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出具上述白酒的购进票据、检测报告和供货商的相关资质材料时,该商家表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对上述白酒予以现场封样、扣押,并积极联系了经“安徽口子酒业有限公司”授权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后出具的鉴定书证明了该批酒系假冒‘口子’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伪劣产品。对此,我局做出了予以没收假酒,并处罚款人民币181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中,该商家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且作为食品经营者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这不仅侵犯上述白酒企业的商标权,损害企业的形象,且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利益。
行政审批科问题
问:听说现在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在网上申请,请问是在哪个网站?如果我不会的话可以去你们大厅办理吗?
答: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在网上申请,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如果不会操作可以来大厅办理,我们大厅这边有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自助服务区,服务区配备了电脑,如果不会操作的话我们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在那边指导的。
问:现在办理营业执照收不收费,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办理营业执照的设立、变更、注销业务都是免费的。现在新开办的企业,免费赠送5枚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另外还免费提供执照和印章邮寄服务。
问:我想注销我公司的执照,我听人讲现在有简易注销,不知道我可不可以申请,具体怎样操作?
答: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可以申请简易注销。具体操作程序第一步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第二步是公示20天后带《注销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执照正副本原件到窗口办理注销。
问:我想在家开一个网店,但是我听说办执照经营地址必须在门面房或办公房里面,但是租门面成本太高了,我也没有库存,只是用电脑、手机接单,请问住宅能不能办理执照?
答: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申请人以住宅(包括辅房、车库)从事电子商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开发、翻译服务、工业设计、创业投资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行业,办公场所与经营场所相分离的,或者仅作为市场主体通讯联络功能使用的,可以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该登记不改变房屋性质),无需提交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文件。因此,你可以以家庭地址作为住所办理营业执照。
问:我想把我的执照注销,但是上次搬家,我的执照和公章全都丢了,我该怎么办呢?
答: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涉及公章遗失的。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或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
问:我要办理股权转让,前几天咨询的时候说是要先到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是不是有这个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凡我区范围内发生的“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行为需变更市场主体登记的,一律实行“先税后登记”,即自然人股东应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
问:我在网上申请注册公司的时候,经营范围不能打字上去,只能选择经营范围,可是我不知道我选的经营范围包不包含我实际想要的经营范围怎么办?
答:根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若在具体操作中,不确定经营范围包含的活动范围,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试用版)”来查询,输入关键词查找后,可以看到该项经营范围包含的相关活动。
信用监管科问题
问:企业年报时间是哪天?
答: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企业上一年度年报。
问:不在规定时间进行企业年报会造成什么直接后果?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问:企业网上年报如何操作?
答:(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工商联络员登陆。
(3)在上一年度新注册的或从未进行过网上年报填报的企业,点击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在新打开的页面内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确定”。随后请按照第5步操作。
(4)过去曾经进行过网上年报填报的企业,但联络员信息或电话号码与上一年度不一致的企业,点击下方的“企业联络员变更”,在新打开的页面内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确定”。
(5)在工商联络员登录界面中,依次填写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
(6)手机收到验证码短信后,在“验证码”一栏内输入收到的动态密码。随后点击“登录”。
(7)登入之后,选择“年度报告填写”。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勾选“填写须知”下的“已阅”,再点击“确定”。
(8)在此页面中填写相应信息。每填完一页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随后在左侧选择下一项内容填写。
(9)特别注意:行政许可信息一栏中,要将企业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证全部录入,如:烟草专卖许可证等。
(10)全部填写完成后,在左侧选择“预览并公示”,对填写内容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点击下方的“提交并公示”即完成本年度的年报工作。
(11)另外,关于公司以及农民合作社的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请在下图界面中选择“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后,进行填写。每一项填写完毕后都要选择“保存并公示”,年报算是做完了。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菜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
问:哪几种情况企业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答:(1)企业未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年度报告的;
(2)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问:哪些情形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令)
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市场主体相关责任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否属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情形,应当综合考虑主观恶意、违法频次、持续时间、处罚类型、罚没款数额、产品货值金额、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
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有什么影响?
答:(1)市场黑名单。那些逾期未报送的市场主体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经营异常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3年未报送年报的,将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的市场主体“黑名单”,届时企业贷款将会受限。
(2)信用受损。市场主体信用情况被公示,任何人都能看到此类信息。如果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将伴随“终生”,想做自己的品牌或者产品的时候,信用会遭到质疑,在与他人合作时,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认定著名商标时同样会受到阻碍。 (3)负责人受限制。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问: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如何补救?
答:(1)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问:如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答: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移出: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