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单位
宣州区民政局
上线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上线人员
宣州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谋瑜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员 孙妩玲
【主持人】关注市民生活,倾听百姓呼声。这里是宣城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100.6和交通文艺广播FM106.1并机直播的百姓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祥子。今天的上线单位是:宣州区民政局。
【主持人】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今天区民政局上线主要为大家就民政方面重点政策和工作进行在线介绍和交流,首先我们关注: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是哪些?或者哪些人可以享受两残补贴?
【嘉宾】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 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 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宣州区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全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宣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稳定脱贫户除外。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宣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主持人】宣州区两残补贴的保障标准是什么?
【嘉宾】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联合印发的《宣州区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从2023年1月份起,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每月在15日前按月打卡发放。
【主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政策衔接依据?
【嘉宾】一是低保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二是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主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怎么申请?
【嘉宾】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民政所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 APP 搜索“民政通”以及“皖事通” APP 在线提交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主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可以跨省和异地申请吗?
【嘉宾】宣州区开通了“全程网办”,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和异地申请,简化了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获得感。一是针对我区户籍的残疾人在外地居住的,因工作、生活和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回乡的残疾人群,可以在异地的民政部门通过网上受理推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跨省、市(区域)办理。根据推送信息,我们的工作办理人员会及时联系当事人进行核实,确保办理成功后的资金按时打入当事人的银行卡。二是在宣州区任何一乡镇街道居住的外地残疾人,可就近通过系统平台向原户籍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主持人】在两残补贴资格认定前,申请人应遵循申请原则吗?
【嘉宾】一、本次申请审核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 号)和《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 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 号)等规定办理,在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前,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相关申请审核规定。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遵循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及监护人有权提出或放弃补贴资格申请。 三、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四、申请人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或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其他被务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残联、乡镇(街道)等任意机关主动告知。( 1.户籍地变更; 2.残疾人证等级变更、低保或低保边缘政策享受状况变更; 3.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 5.领取补贴的残疾人死亡; 6.其他应当告知的情形。)
【主持人】我区试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嘉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各级的关心支持下,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分别于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在城市社区试点开展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对进一步丰富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层现代治理进行了有益探索。首先我介绍一下有关区情:截止2022年12月,宣州区常住人口77.6万人,持证残疾人总数22475人。其中精神残疾持证人数3367人,占比为15%(其中一二级精神残疾3145人,三四级精神残疾222人);智力残疾人2987人,占比为13.3%(其中一二级智力残疾2143人,三四级智力残疾844人)。开展试点工作是有原则的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城乡统筹,先城市社区后农村地区;坚持逐步实施,先试点再逐步推广;坚持整合资源,整合残联和精神卫生医疗等部门资源;坚持专业精准,依托城市精神卫生医护和力量推进。目前,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指导下,我区已在中心城区的南部片区、西部片区和北部片区成功试点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布点和服务,惠及近1000名精神障碍患者。东部片区康复中心已于2023年1月启动,2023年8月东桥社区康复站正式运营中。
【主持人】我区试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基本举措?
【嘉宾】一是协调联动,推进一体化。接受试点后,结合区情,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及相关街道等单位,通过召开会商会、实地调研等方式,集中分析研判我区试点的优势和资源,形成共识、一体推进。二是严格落实,操作规范化。认真学习民政部、卫健委等三部门印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鉴于精神障碍患者的特殊性,我区严格按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展开。如2021年3月份打造西林街道社区卫生康复中心,该中心安排精康医生分8个网格对辖区精神患者进行全面摸排,共排查出精神患者和阿尔默兹症等人群共867人。此外,围绕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或监护人的护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进行功能布局,并嵌入中医理疗康复,打造集精神治疗,心理辅导、医疗康复服务、社区支持服务于一体的“1+3”社区康复服务模式,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医疗救治、长期照料有效衔接。2022年11月2日召开的全国残疾人福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宣州区民政局及具体科室人员提出表扬。三是整合资源,布局便民化。为打造精神患者“家门口”的康复服务,我区整合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根据需求和服务半径,在34个城市社区“残疾人之家”增设服务保障内容和器材服务设施,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目前主城区34个城市社区全部挂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并逐步向乡镇延伸。同时整合4个面积达800平方米以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增设残疾人康复辅具器材租赁和活动场所等功能,并于2022年11月对外开放服务。比如飞彩街道团山社区、澄江街道澄江社区、济川街道城东社区国鑫等辅具器材租赁站,受到周边居民广泛好评。四是拓宽渠道,服务专业化。宣州区作为县区级,精神卫生医生和医疗资源非常紧缺。为科学专业的为精神患者提供可持续服务,我区选取了西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具有精神专科资质)等4家机构作为合作方,为困难群众或政府兜底保障的群体购买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含服药指导、护理培训以及为患者家庭提供一季度一次上门问诊服务)。比如西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二楼康复指导中心,占地800平方米,已实现为30分钟范围内的群众就近就地提供康复服务。同时,与宣城市健宁医院合作,着力打造东部片区,力争将东部片区(东桥社区康复站)建成具有治疗、康复、理疗、心理疏导等多种功能的综合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实现对精神患者的专业化、可持续化和集成化服务。五是精准管理,对接信息化。区民政局充分利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开发的“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延伸搭建了“精神康复服务信息平台”,并专门设计研发“精康服务信息系统”,以便县区级精康职能主管部门、服务部门如街道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的精神患者群体人员摸排、数据录入汇总、康复训练、服务保障等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能更好地掌握辖区服务对象的信息动态和康复服务情况。试点开展以来,试点的四个街道共登记精神患者1022人,享受精康服务人员922人(系统当前在册人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走访上门直接服务人员培训共计11000余人次,累计培训5540小时左右;线下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50人达2000余次。对于不适宜社区康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识别,由试点街道及时送专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六是关心关爱,正常回归社会。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等部门,积极帮扶指导精神障碍患康复后,经卫健部门评估后进行转介。有的回归社会和家庭。街道针对辖区能就业意愿就业的转介到区残联就业指导中心,区残联会同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推荐就业。并给予社会组织和企业补贴。此外,经卫健跟踪评估后,部分严重的转介到专业的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通过一系列的服务,对精神障碍患者力争实现闭环的服务和管理,积极为患者及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和压力,此外增进社区和谐稳定。
【主持人】宣州区试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
【嘉宾】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21年宣州区投入22.9万元,2022年投入55万元,用于精神障碍康复试点工作;今年我们继续将试点纳入每年后续保障的正常运转经费,并积极争取定项资金用于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二是提升康复服务质量。鼓励精神障碍患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价值;积极会同公安、残联等部门协调工作岗位,充分做好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的后期工作。三是做好合作单位绩效考评。督促合作机构进一步完善服务、健全制度,并加大对合作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确保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总结提升和全面推进。我们将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将精神障碍康复试点经验复制和推广到全区,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为推进基层治理、维护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根据宣城市委部署安排,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 “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下面请介绍一下区民政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嘉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我区民政系统干部转变作风、奋勇争先,我局制定了整治“六重六轻”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大提升的实施方案,为实现“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奋斗目标,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一是深入学习研讨。通过召开党委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例会、“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围绕落实标杆要高、要求要严、节奏要快、本领要强,敢拼敢抢敢作为、敢抓敢管敢负责等方面要求,紧扣整治“六重六轻”突出问题,结合开展的“‘追赶江浙、争先江淮’,我该怎么干”大讨论,扎实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局属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对照整治重点中“六重六轻”突出问题的24种表现形式和“虚、躲、冷、粗、假”等问题,全面查漏补缺,立行立改提升实效。三是开展重点整治。按照区委“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要求,聚焦信访维稳、乡村振兴、重大项目推进、暖民心行动等重点工作,围绕“六重六轻”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针对重要传统佳节和重大节日等重要节点,持续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紧盯干部中普遍存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常态化开展整治,进一步提振干部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部署,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实施好“暖民心”行动,推进《宣州区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3年版)》落地见效。2023年新增养老服务机构2家(西林祥美、首善心血管医院),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