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单位:宣州区沈村镇人民政府
上线时间:2024年3月27日
上线人员:沈村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曾美桂
沈村镇民政所所长 范光霞
人社所负责人 周伟奇
医保办负责人 董逸
【主持人】聚焦关注的话题,架起沟通的桥梁。各位听众大家好,这里正在为您直播的是 宣城广播电视台调频100.6综合广播和调频106.1交通文艺广播 在上午9:20并机直播的百姓热线,我是主持人雨辰......
【主持人】我们首先请沈村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曾美桂给我们介绍一下沈村镇的相关情况。
【曾美桂】沈村镇位于宣州区东北部麻姑山下、南漪湖畔,318国道、G50高速、宣狸高速、铜南宣高速穿境而过,S604朱沈路连通朱桥、五星,交通便捷。沈村镇镇域面积115.9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84万亩,林地3.48万亩,常驻人口22385人,下辖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以石灰石、石英石为主。沈村镇历史悠久,早在300多年前的明末清初就是宣城的商业重镇和商贾云集之地,有至今保存完好的徽派建筑群,胡村回族村为全国民族特色村寨,沈村镇“麻姑晓月”、“南湖落雁”美景闻名遐迩。
近年来沈村镇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镇坚定“工业强镇”战略不动摇,坚持绿色建材和清洁能源两个主导产业定位,省级重点项目中茂新型建材顺利建成投产并实现当年达规,省级重点项目治宏精工实现主体建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万元。规上工业总产值3.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69亿元,同比增长76.95%。技术改造投资6233万元,同比增长99.2%。
我镇坚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持续抓好全镇粮食生产安全稳定工作,各类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全年共落实各类粮油种植面积9.9万亩,实际种植面积居全区前列。扎实开展撂荒耕地核实工作,处置完成“未耕种耕地”950.47亩。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找回工作,找回并落实种植400余亩。全年完成土地增减挂358余亩,新增耕地40余亩。
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我镇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超额完成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特殊人群应保尽保。举办“春风送岗 返乡就业”宣州区“春风行动”沈村镇专场招聘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5次,培训学员183人次。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49人,新技工培养1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3个,见习岗位3个,安置失业青年1名。妥善处理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维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低保动态管理,新增低保101人,发放城乡低保金678.51万元、五保金354.42万元。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建设村级“救急难”互助社,救助困难群众58人,救助金16.17万元。做好残疾人救助工作,累计补助97.42万元。慰问特殊家庭66户,发放奖特扶资金124.25万元,为16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19.5万元。发放各类惠农补贴50项3090.77万元,受益农户1万人次。
【主持人】大致了解了沈村镇的建设情况后,我们来关注民生方面的政策。如何申请和办理残疾证?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范光霞】2023年全年沈村镇残疾人两残补贴1-12月发放总金额974160元。
办理残疾证的流程是申请→受理→残疾评定→公示→审核→发证
1、申请。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还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由办证人员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信息属实的,予以受理。
3、残疾评定。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按县级残联要求,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公示。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县级残联委托乡镇街道残联或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类残疾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审核。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6、发证。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
【主持人】办理了残疾证之后,就可以申请相关的一些补贴了,申请残疾人补贴有哪些条件呢?补贴的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
【范光霞】(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宣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稳定脱贫户除外)。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宣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86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
(三)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残疾人页)、残疾人证,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扶贫手册》)。
2、审核审定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
【主持人】我们知道沈村镇在关爱青少年成长方面下了不少功夫,那么对于集镇的孤儿有哪些保障措施呢?
【范光霞】沈村镇2023年全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2月发放总金额194972元。
一、保障对象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机构集中养育(含家庭寄养)、社会散居孤儿(含亲属抚养、独立生活等)。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含本科、研究生)、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含本科、研究生)、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重残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或四级以上(含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失踪是指失踪两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
二、保障标准
从2023年7月份起,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129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为16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1、申请。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父母情况的相关证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申请人填写的《安徽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及儿童父母失联认定表》。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
3、审批。区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开展入户走访和调查核实,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确认(审批)工作。
(二)社会(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及相关材料,直接向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民政部门审批。
(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持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鉴定材料,直接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区民政部门核定审批。为保护感染儿童的隐私,不得以公示等形式核实了解情况。
【主持人】接着我们来关注养老政策,目前沈村镇在这方面情况如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该如何办理?
【周伟奇】沈村镇2023年全年完成养老保险缴费13385人,对于当年新增领待人员养老金水平,截至年底我镇新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金水平达到约228元/人。
1、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
2、办理手续也很简单,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人社所办理即可,(重度残疾人及计生特扶对象等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3、目前宣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200元-6000元共计15个档次。同等条件下,选择缴费档次越高,待遇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建议广大居民按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档次缴纳。政府对参保对象缴费给予一定补贴,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500元补70元、缴1000元补120元、缴2000元及以上补200元。缴费超过15年,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另有高龄基础养老金,年满65-74周岁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2元,75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4元。
政府代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致贫返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费用自2023年起由100元/年提升至200元/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对多重身份的,只按一种身份计算。
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未办理待遇领取前,可做差额补缴,当补缴年限为15年,补缴资金为9万元。按现行标准测算待遇水平,每月养老金最少可领取790元左右。
举个例子:张三,今年60周岁未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每年缴纳200元,截至2024年已经缴费15年,合计缴费3000元,不补缴测算养老金=3000/139+145=166.6元(略高这个数);按6000元补缴,每年需补差额5800元,合计补5800﹡15=87000元,补缴测算养老金=90000/139+145=792.5元(略高这个数)。
【主持人】除了养老政策之外,大家也很关注就业政策的开展,最近几年宣州区一直非常重视就业工作的推进,关于就业、创业方面沈村镇有那些相关政策呢?
【周伟奇】2023年全年沈村镇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个;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完成150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需达90%,失业人员帮扶再就业20人,再就业率达60%;完成补贴性培训193人,其中新增技能人才培训183人;创业培训10人、电子劳动合同签订101份。
近年来我镇积极贯彻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努力确保就业后势总体稳定,具体到创业扶持政策有两项。
一是一次性创业补贴。该政策扶持对象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第二类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第三类是退役2年以内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反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以上三类对象在申报审核通过后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是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孵化基地补贴。对于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厂房、商贸店铺、办公楼宇等)或创业服务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的80%,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物业费的70%,且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将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户数,在3年孵化期内,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补贴。
【主持人】听众咨询:在本地购买的医保,但经常外出务工,生病了也是在外地就医,还要把发票带回来报医保,很不方便,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吗?
【董逸】这是一个相当常见的情况,参加我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和因各种需求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安徽省”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然后点击“服务”页面,在“服务”页面第二大项“异地就医”选择对应备案渠道登记备案;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在线办理”栏“异地备案”选项进入并选择对应备案渠道登记备案;同时也可以在经办窗口线下备案;还可以拨打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号码0563-2831402,0563-2829817电话办理,“即时办结、即时生效”。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视为有效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仍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目前沈村镇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50.75%,带回手工报销共33人78次。
【主持人】那么异地就医备案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董逸】(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认定材料: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社保卡并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本人异地房产证;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认定材料:
1、本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社保卡及居住证;
2、本人或直系亲属异地房产证或经中介盖章的正规租房合同,如无法提供户口本等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需填写个人承诺书,同时告知30日内补交异地居住证(本人异地房产证除外);
3、随军家属,可以提供部队盖章的居住证明;
4、学龄前期儿童可凭父母相关材料直接办理,学龄期儿童需异地学校证明或学生证。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认定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社保卡
2、本人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需备注工作开始时间)、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3、本人异地工商营业执照。
(四)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认定材料:
此类人员备案工作由医院直接办理。
(五)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认定材料:
提供就医地、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即可。
【主持人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