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人才薪酬补贴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表时间:01-11 15:13

网友咨询:

请问宣城市是否有应届生就业补贴这一政策,如若有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是什么样的?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实施细则》已经于2021年12月17日印发。细则明确其薪酬补贴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为:

1.为我市企业(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内,下同)2021年12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2.引进人才须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宣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引进人才须为2021年12月1日之后在我市新登记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我市企业。

4.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人员,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指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人员,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指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5.对企业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作用发挥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巨大的,学历可以放宽到本科),由我市企业自主推荐、经市人才工作协调推进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认定。

6.补贴期限从引进到我市企业新登记参保之日起,按月计算。

7.发放对象在3年期内离职但仍在我市其他企业工作的,由新单位重新提出申请,仍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累计发放金额不变。对其他离职情况的,取消享受资格,未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

符合条件的人才来宣满1个月后即可申报,每季度首月1-10日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还有问题,请来电联系我们:

宣城市人社局专技科:3023896

【责任编辑:徐健】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