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请问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发放工资和生育津贴领取有关系吗?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宣医保﹝2022﹞18号)文件,“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贴,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宣城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3-2831559/283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