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电动自行车车牌如何办理?
宣城市公安局现答复如下:您好,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符合国标(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在陵西路邮政大楼申领非机动车号牌(绿牌),需要携带车主身份证和购车发票。您也可以拨打车管热线0563-12123进行咨询。
问:请问初级会计证书在哪里领取?
宣城市财政局回复如下:市会计考办已于10月15日在宣城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页和“宣城财政”公众号发布领证通知(https://czj.xuancheng.gov.cn/News/show/1588226.html)。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在我市报名和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皖事通APP,通过长三角政务地图搜索“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选择“宣城市”,点击掌上办申请证书发放,EMS免费邮寄送达证书。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市会计考办电话3012870、3023872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请问公积金现在可以提出来付首付吗?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我市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和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总房价。
办理要件:《认购书》、定金票据(票据金额不得低于两万元)、《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1、申请人(购房人)先与开发企业签定认购书并交付定金;2、开发企业出具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3、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窗口签署委托书,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4、开发企业在资金到账;5、个工作日内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和首付款发票原件等相关材料交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存档。
贷款办理要件: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中心网站可下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需人民银行出具详细版);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6.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7.不少于购房款(拆迁安置购房的按购房补差价款)总额规定比例的购房发票(增值税发票)原件;
8.拆迁安置补差价的,同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购房差价补款确认单原件。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另须提供:
9.缴存人及配偶盖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印章或电子印章的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提供“业务办理电子码”。
二、购买二手房(存量房、再交易房)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中心网站可下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需人民银行出具详细版);
5.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原件;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另须提供:
7.缴存人及配偶盖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印章或电子印章的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提供“业务办理电子码”。
如有疑问请拨打0563-12329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