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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宣州区疫防办 作者: 发表时间:12-09 16:25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来(返)宣人员防控措施

(一)取消来(返)宣人员抵宣前需通过皖事通APP“来返宣登记”填报相关信息、来(返)宣前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酒店(宾馆)、单位报备的要求。

(二)撤销高铁站、高速路口等所有交通查验点。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未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的,不再对其安康码赋黄码或弹窗提示。

(三)来(返)宣人员抵宣不满7天,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一)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三)继续保留主城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具体地址见附件),满足居民愿检尽检需求;在济川街道鳌峰东路泥河桥、宣州区交通运输局斜对面各设置1处混管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专用复核采样点(不接受检测结果无异常人员采样),收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者乡镇街道电话、短信通知的混管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后自行前往检测,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果阴性的,可以自由流动;结果阳性的,按本通告第三条第(一)款执行。

(四)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托育机构、学校等特殊场所,继续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进入其他场所、乘坐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由,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一)对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二)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三)对正在集中隔离未满5天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征求本人意见,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也可继续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不再对购买“一退两抗”类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健康回访。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药物市场保供、监管工作。

五、加快推进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请符合条件的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进一步巩固群众免疫屏障。

六、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优化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优化”不是“躺平”,“调整”无需恐慌,防护不可松懈。请广大居民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身体出现不适,特别是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第一时间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宣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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