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233号),就我市发热患者就诊制定如下就诊指南:
一、对于仅有发热症状的患者
若出现发热症状,首先需要简单进行自我评估。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可先在家休息和观察。
(1)仅有发热症状,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
(2)年龄在60岁以下或5岁以上;
(3)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
在家期间应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
二、对于有发热和其他伴随症状的患者
(1)在家观察休息后病情无好转;
(2)近期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或去过有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的地区;
(3)孕妇,以及有心肺、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人员。
建议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全市22所发热门诊和54所发热哨点诊室名单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往返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时,建议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并规范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到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时,请理解和遵守医疗机构发热患者诊疗流程和规范,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3.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和卫生,勤锻炼,多通风,从外面回家后及时洗手。
附件1. 宣城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 宣城市开设发热哨点诊室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