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的通知
来源:宣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发表时间:07-05 17:07
根据省能源保供办、省节能办、省直机关工委、省管局、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的通知》以及市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动员部署会精神,为确保全市电力安全供应,增强全民节电意识,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状况,最大限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切实做到让电于民、让电于企,顺利完成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如下: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组织以节电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节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电意识。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使节约用电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二是带头节约用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约用电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节约用电意识,加大节约用电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三是加强空调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夏季使用时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上班后半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中央空调开启期间,关闭过道走廊区域出风口,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四是减少办公设备能耗。下班时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切断所有电源,拔掉电器插头,杜绝待机消耗。五是加强照明设备管理。减少照明设备数量和使用时间,做到楼梯、走廊、过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六是加强电梯节能管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减少电梯使用频率。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单双层错峰运行,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非工作时间,核减电梯运行台数。七是严控高耗能设施。除重大活动期间,一律关闭办公大楼景观灯。禁止在办公场所使用大功率生活电器,如电热杯、电磁炉等。八是推广节能技术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加大机关办公场所光伏、照明、暖通等设施设备节能技改力度,探索合作互赢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使用空气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全面淘汰燃煤锅炉等高耗设备,减少电力消耗。九是开展用电检查监测。市机关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用电高峰时段,组织开展对集中办公区、窗口单位的节约用电专项检查,对节电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联合供电部门分析并监测全市各级行政区域前30名重点用能单位电力消费情况,对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单位限期整改并通报。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检查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用电高峰时段的检查,督促本地区公共机构抓好节电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