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宣城市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宣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根据中央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278号敬亭湖宾馆大厅内西侧;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AOO8号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市委市政府大院北大门东侧、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278号敬亭湖宾馆大门东侧;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四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63-3030670;手机:19556521504 (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3年11月24日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宣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宣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视监督重点
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巡视,重点检查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方面情况;纠“四风”树新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情况;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情况;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面情况;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方面情况;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方面情况;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情况。
对市委组织部开展巡视,重点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情况;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情况;人才工作方面情况;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情况;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278号敬亭湖宾馆大厅内西侧;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AOO8号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办公楼一楼,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278号敬亭湖宾馆大门东侧;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四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63-3030670;手机:19556521504 (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