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胡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成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孙立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夏祖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瑶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南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