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王华提出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决定:接受王华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