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红绿灯”工作法持续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标前开绿灯。开设重点项目和应急项目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办理、容缺受理、主动服务、限时办结等工作举措,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办理进场登记、优先安排开评标场地、优先发布招标公告、优先抽取评标专家。持续优化招标文件范本,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异常低价处理检查,有效从源头上保障交易公平公正。
标中闪黄灯。细化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措施,推进项目监督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披露制度等,开展交易项目各方市场主体“一项目一评价”,规范交易秩序。去年以来,共对136个工程建设项目、约3万市场主体开展评价。
标后亮红灯。推进重点项目广域网考勤全覆盖,定期开展标后履约专项检查,去年以来,市本级共对18个在建工程项目、118余名从业人员开展广域网考勤,对42个在建项目开展标后检查,对8家建设单位12个项目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因广域网考勤或标后履约检查发现问题被扣信用分达24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