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规范高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市公管局主动作为,建制度、强管理,在监管服务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一是在制度上做“加减法”。制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持续开展制度文件废改立,在全面清理基础上,目前全市保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13件。
二是在管理上做“加减法”。制定了房建、市政项目招标文件范本七套,完善了交通、水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出台《宣城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交易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有关要求的通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加强评标活动管理。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模式,落实招标人权责统一,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今年以来,市本级开展了9个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涉及金额4.2亿元。
三是在服务上做“加减法”。建立系列便民利民机制,压缩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开标平均时长由原来1小时缩短到10分钟左右。全面实行1日办结,公布“零跑腿”事项清单,实现项目登记、场地预约、信息发布、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等交易服务全程网上办理。畅通“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突破八小时工作制,提供延时服务,项目不完成,工作不结束。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延时服务23次,不见面开标项目达到100%。省市重点项目一次性登记通过率100%,办件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