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出工作提示函,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1-6月份,全市开具投标保函 23791笔,释放企业资金50.2亿元,服务市场主体4706家。
二是积极扩大“联合体”招标。1-6月份,我市依法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联合体招标的项目86个,占全部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的23.76%。
三是稳妥推进“评定分离”招标。今年全市共开展了70个项目“评定分离”招标,预算金额达56.13亿元。
四是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担保。对依法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社会采购项目,对投标人(供应商)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1-6月份,免收投标担保金额约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