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奖词:
船仓中,工地上,活跃着他为普通打工者维权的身影;河汊里,山林中,留下他为正义和公平而取证的足迹。人们常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需要匡扶正义。人们感慨:现实生活中最需要公平、公道和公正的是那些弱势群体。人们赞叹:铁肩担道义,维权护工农;律师李有胜,群众贴心人!
李有胜:“维权110”
2002年,宣城市总工会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李有胜律师主动要求来到中心担任帮扶律师。而做出这样的选择,就意味着选择了坎坷和奉献。
2004年11月,当涂县下岗职工赵二林在水阳镇的一家造船厂打工时不慎摔伤,不仅身体落下了六级伤残,而且因治病欠下了几万元的外债,而造船厂又迟迟不愿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赵二林的母亲经人介绍找到了市总工会帮扶中心。赵二林母亲悲痛无助的神情深深触动了李有胜,他当即答应为赵二林免费打这个官司。而面对接下来几千块钱的法院诉讼费,赵二林一家同样无能为力,为了让法院早一天立案审理,李有胜自己拿钱为他垫付了这笔不小的诉讼费。随后,为调查取证,李有胜往返奔波于宣城与水阳之间十多次,各种费用都是李有胜自掏腰包。官司最终打赢了,可由于被告是从事船运的,居无定所,法院执行工作缓慢而艰难,为了让赵二林一家早日拿到赔偿金,李有胜又积极协助法院,帮助进行四处联络、找人。案件历经近两年的时间,终于为赵二林一家赢得了15万元的赔偿金……
这只是李有胜义务为困难职工维权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例,自担任工会帮扶律师的5年来,李有胜无偿为困难职工援助的案件已达80多起,其中集体争议或改制案件30多起,涉案职工上万人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更是多达1千多万元,而为了打好打赢这些官司,5年来仅免收、减收的律师代理费就至少在40万元以上。多年来,他利用自己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势,主动、热心地为一些下岗职工联系再就业,仅2005年,他就帮助100多名职工重新找到了工作。
宣城市司法局局长这样评价李有胜:“他在我们全市律师队伍中算是个佼佼者,是个公信力比较高、受人尊重的好律师,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贫弱群体打官司方面做出了不少的无私奉献。在办案过程中,有时会受到压力甚至恐吓,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毫无畏惧,把个人的安危抛在脑后。”
2007年,李有胜代表安徽省参加了“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的评选,以第13名的成绩获得“全国十大杰出律师入围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