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为副组长的领导组,全面负责研究和解决学习实践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高效运转。
二是强化领导带头。坚持县领导联系点制度,在参加县四大班子学习的同时,根据分工、党员人数和向经济综合部门倾斜的原则,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单位或部门。各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动员会、转段动员、阶段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除经检查指导组审核外,必须报送联系县领导,确保县领导能够全程参与联系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从县直16个单位和部门抽调33名同志组成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指导协调组、解决问题组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指导组。在办公室人选上,县委组织部门从2月底至3月上旬,对抽调到办公室工作的人员经反复筛选后报县委批准,抽调人员均具有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学习实践活动的能力,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是强化督查检查。抽调24名同志组成立12个检查指导组,全程指导并参与参学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动态、进展、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能在第一时间报送到领导组及办公室,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质量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