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9)号
泾县榔桥镇为农村党员设岗定责 践行科学发展
泾县榔桥镇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工作落实的规章制度,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将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建立了农村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岗位责任制,探索出了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
该镇依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岗位平衡的原则,通过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定岗定责、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民主、科学确定岗位职责,通过自行申报和相互推荐相结合、党组织审定的办法,将无职党员变“无职”为“有岗”,努力实现无职党员干事有机会,工作有平台,管事有名份,为农村党员在新时期发挥先进性作用,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为确保此项制度落到实处,该镇还进一步明确了履职考核评议办法,规定每年年终由村(居)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评议大会,根据党员在其岗位上的履职情况,考核评议并打分,对得分在90分以上的,大家公认做的比较好的党员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评议得分位居前三名的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镇党委将农村党员设岗定职纳入党组织“两先一优”评比内容,对履职较好、群众公认,并在年终考核评议得分处于前三位的党员直接作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岗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党员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以示教育。通过考核评比,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党员践行科学发展观设岗定责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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