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4月21日下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顺道在宣城中院研究室主任吴环和宣城中院刑庭庭长陈钢新的陪同下,来旌德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刘顺道一行首先听取了旌德法院院长司火根关于该院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参与综治维稳工作等方面情况汇报。
刘顺道听取汇报后认为,旌德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且形式多样;审理案件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时指出存在自诉案件比例较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比例较小、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相对较多等问题。
在指导今后刑事审判工作时,刘顺道强调,一要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二要树立打击和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三要保障当事人(律师)的诉讼权利,四要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五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在谈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刘顺道指出,旌德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规定动作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自选动作要有特色有创新,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法院系统开展的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搞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