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款交付现场会现场
宣城新闻网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不断上升。如何审理好这类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旌德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强调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在充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在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下功夫,督促被告自动履行赔偿义务,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力争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近日,该院主持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款交付现场会,对管春娣、何立志诉杨再仁、平安保险公司宣城支公司等7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赔偿款现场交付,通过现场会交付的赔偿款达26万余元,使在事故中身体受伤害或丧失亲人的受害人,获得最大限度的弥补。此举是旌德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