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办案就地审理 为石井村离婚案件
宣城新闻网讯 旌德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三个不松懈”,即拓宽便民渠道不松懈,加大调解力度不松懈,重视立案信访不松懈。采取“三项”便民利民措施深受群众赞许。
推行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法院在民事案件依法起诉后至开庭审理前,应一方当事人请求或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该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尝试推行立案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达70000余元的借款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半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立案调解工作的推行,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开展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和巡回审理是该院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推行的便民诉讼措施。日前,该院分别到孙村乡石井村和白地镇江村等地,就地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该两起案件均当场调解结案:闹离婚的夫妻和好了,不孝儿女愿意赡养老母了,家庭和睦了,社会和谐了。
集中兑付执行款。该院结合正在全国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该院加大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了一批陈年老案,并于近期连续两次开展集中兑付执行款活动,共兑付执行款76万余元,用实际行动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