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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法治旌德”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4 00:29

  宣城新闻网讯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提高法治水平,旌德县县委、县政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认真落实《旌德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工作纲要》,研究出台了《关于创建法治旌德的意见》及《关于创建法治旌德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开展“法治旌德”创建活动作为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法治实践的重要载体、作为新形势下构筑科学发展新优势的重大举措,加快建设一个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对外影响力大的“法治旌德”,为旌德科学发展、加速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明确十大工作任务。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政治任务、作为一项永续不断的工程,坚持把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以关注民生为推进方向,以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中之重,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从解决具体问题做起,通过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落实“推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列为创建“法制旌德”十大工作任务,求真务实,注重特色,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落实三项举措推动。紧紧抓住政治生活法治化这一“法治旌德”建设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各级党委和党组依法执政的观念,牢固树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理念,着眼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推动政治生活法治化。正确理解法治经济这一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法治手段规范、调节市场主体的活动和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市场经济法治化程度,通过建立规范、公正、高效、有序的法治环境,努力推动经济生活法治化。牢牢把握社会生活法治化这一“法治旌德”建设的重要基础,以建设和谐旌德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协商、矛盾纠纷化解、“大调解”等机制,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份,维护社会稳定;以开展“五五”普法为契机,倡导和宏扬先进法治理念,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努力推动社会生活法治化。
  完善三大体系保障。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实施、协调和考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即党委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工作机制,坚持党委在创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实施创建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推进创建中的参政议政及督促作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工作合力。落实目标考评机制。实行创建活动目标管理:创建主要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挥考核机制在推进创建中的导向作用;探索建立典型培育机制,推出一批在全省、全市叫得响、有推广价值的创建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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