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市司法局召开了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动员大会,市区被考评的七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参加了动员会。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被考评的律师事务所的目标任务,宣布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邓茂林任组长的民主考评活动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并在律管科室设立了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办公室。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茂林对开展好民主考评活动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求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参加考评活动的各律师事务所一定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考评活动,不仅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宣传的良好机遇,特别是对律师来讲更是我们生存的需要。每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全体律师,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层层进行动员,严肃认真对待。二是要解决好实际问题。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规范工作行为,严格落实收费、收案、内部监督管理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要重点突出解决好。三是要重视好宣传工作。这次活动也是赢得社会好评、树立律师形象的好机会,特别是参加的公益性活动、办理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等要及时加强宣传,力争通过此活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综合素质、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
为了加强考评活动的针对性市司法局根据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宣城市司法局监督、指导市区律师事务所参与民主考评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考评的具体内容,同时提出了有关要求。要求律师事务所在考评活动中要切实做好“三个结合”,即一要做好民主考评律师事务所活动与完成本所年度目标任务的结合,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二要做好民主考评律师事务所活动与履行职责、推进工作的结合,增强责任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力争达到“四满意要求”;三要做好民主考评律师事务所活动与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结合,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促进管理效能的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社会形象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