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评公组〔2013〕2号
市直各单位,各参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发〔2012〕10号)的部署,2012年,对市本级(含宣州区)八类共139个公共服务单位进行了民主考评。经社会测评和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各类不满意单位通报如下:
一、公用事业类
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二、公共交通类
宣城火车站
三、医疗卫生类
宣城朝阳医院
四、金融保险类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
五、教 育 类
宣城十三中
六、评估检测类
中信评估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七、旅游服务类
宣城市大自然旅行社
八、法律服务类
金皖律师事务所
希望各类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在履行服务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服务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3月底前报市考评办。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参评单位要进一步发扬争先进位的工作精神,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务实的态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为打造宣城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领导组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