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4年度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度宣城市民主考评
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
为营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年继续开展市本级(含宣州区)公共服务单位民主考评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跨越崛起、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增强公共服务单位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组织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坚持边考评边整改,以考评促整改,考评整改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整改问题、强化服务贯穿于民主考评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领导
市民主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民主考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负责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日常工作。
四、考评单位
2014年纳入考评的公共服务单位分四大类,共138个单位。具体分类如下:
1. 公用事业类27个:宣城市水务公司、宣城市城市燃气公司、中能汽车燃气公司、宣城供电公司、中石化宣城分公司、中石油宣城分公司、宣城市邮政局、电信公司宣城分公司、移动公司宣城分公司、联通公司宣城分公司、安广网络宣城分公司、宣州区陵阳公墓、宣州区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宣州区婚姻登记处、宣城汽车运输公司、宣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宣城火车站、宣城市梅溪驾驶技术培训公司、宣城汽车运输公司汽运驾校、宣城亚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鳄湖出租公司、青旅出租公司、亚夏出租公司、中南出租公司、宣临出租公司、自联出租公司、飞雁出租公司。
2. 教育卫生类39个:宣城中学、宣城市二中、宣城市三中、宣城市四中、宣城市六中、宣城市八中、宣城市十二中、宣城市十三中、宣城市文鼎中学、宣城市华星外国语学校、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宣城市阳光中学、宣城市蓝天学校、宣城市实验小学、宣城市第二小学、宣城市第三小学、宣城市第四小学、宣城市第五小学、宣城市第六小学、宣城市机关幼儿园、宣城市妇联幼稚园、宣城市第一幼儿园、宣城市第二幼儿园、宣城市第三幼儿园、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宣城市第五幼儿园、宣城市敬亭苑幼儿园、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中心医院、宣城市中医院、宣城市仁杰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宣城市眼科医院、宣城百姓医院、宣城朝阳医院、宣城口腔医院、宣州区妇幼保健所、宣城九洲医院。
3. 金融保险类19个:工行宣城分行、农行宣城分行、中行宣城分行、建行宣城分行、邮储银行宣城市分行、徽商银行宣城市分行、皖南农业商业银行、交行宣城市分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
4. 中介类53个:华源不动产评估公司宣城分公司、方圆会计师事务所、金智会计师事务所、中辉资产评估公司、同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达税务师事务所、宣城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宣城市鸿运机动车性能检测公司、宣城市诚建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宣城市元正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宣城市建筑勘察院有限公司、金桥房地产估价公司、华瑞房地产评估公司宣城分公司、中信房地产评估公司宣城分公司、鸿益房地产评估公司、中安房地产评估公司、国嘉房地产评估公司、假日海外旅行社、海云旅行社、鳄城旅行社、山水旅行社、阳光海外旅行社、快乐旅行社、环球旅行社、青年国际旅行社、宣之旅旅行社、春秋旅行社、康辉旅行社、梦之旅旅行社、新视野旅行社、亚夏旅行社、神州旅行社、中旅国际旅行社宣城分公司、金色假期旅行社、大自然旅行社、蓝天旅行社、平安旅行社、中青旅旅行社、乐游游旅行社、宏大旅行社、虹桥旅行社、东方旅行社、梦江南旅行社、南宣律师事务所、杰灵律师事务所、明泉律师事务所、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敬亭山律师事务所、金皖律师事务所、今昔律师事务所、锦宣律师事务所、陶厚清律师事务所。
五、考评内容
1.服务内容公开情况;2.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3.服务质量情况;4.服务效率情况;5.依法诚信经营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7.履行服务承诺情况。
六、考评主体
共设定6个部分,即:服务对象、社区工作者及市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及有关投诉受理机构。重点突出群众、企业等服务对象主体。
七、考评评分
2014年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服务对象评分权重60%,其他考评主体评分权重40%。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负责组织社会测评工作并统计考评得分。
扣分项设定:
1. 被考评办在明查暗访中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问题的,每件(次)扣1分。
2. 对各类投诉(含群众、企业、新闻媒体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 每件(次)扣1分。
3. 对因管理不当、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等突发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次)扣5分。
4. 发生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次)扣1分。
5. 在考评过程中有拉票或安排请吃、送礼、娱乐等行为,影响考评公正的,经查证属实视同末位,定为“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不统计得分。
考评监督电话:3012004,举报信箱:xcjfb@126.com。
八、考评方法步骤
考评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1. 动员部署(2014年7月下旬--
(1)制定下发《2014度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
(2)被考评单位进行考评工作动员、部署,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3)各相关主管和监管部门指导所管辖的公共服务单位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具体问题。
2. 随访督查(
(1)市考评办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参评单位真抓实抓,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考评领导组及考评主体代表分组不定期对公共服务单位服务质量情况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3. 社会测评(
由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细则》另行制定。
4. 统计结果(2015年1月)
由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负责录入测评数据、统计汇总考评结果,市考评办组织协调并全程监督。统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考评类别按参评单位数的20%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公共服务先进单位”名额,每个类别按参评单位数的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
九、考评结果运用
1. “公共服务先进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民主考评工作领导组名义表彰,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2. “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通过媒体予以公告。行业管理部门进驻被考评单位落实整改。被考评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3. 连续两年被评为“公共服务不满意单位”,属于地方组织管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属于部门垂直管理的,致函上一级主管部门加强教育整顿,建议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4. 将公共服务单位考评结果通报其行业监管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十、几点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参评单位要把民主考评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各参评单位内设的考评工作领导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和指导责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市考评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考评取得实效,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民主考评长效机制。
2. 加强宣传,营造考评氛围。参评单位要主动对外公布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及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办事承诺、违诺责任等,积极宣传考评活动开展情况。市考评办编印活动简报,不定期反映考评活动情况,交流经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在市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
3. 注重实效,强化问题整改。参评单位要通过考评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实实在在地解决服务对象关心的问题。要把整改贯穿于考评活动的始终,既重视解决风气不正的问题,又注意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建立高标准服务的长效机制,推进行风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4. 强化监督,严肃考评纪律。整个考评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参评单位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干扰考评工作,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考评人员、监督人员、统计人员如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