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部分用电客户反映3月份所交电费异常增多,对供电公司的计量装置(简称电表)的准确性及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提出质疑。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宣城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陈志平。
记者:最近有部分用户反映春节后第一次缴费的费用增多,是怎么回事?
陈主任:目前我省居民用电价格没有调整,电费取决于用电量。用户电费发票上已标明“本月指数”及“上月指数”,两者之差即为计费电量。大多数客户本月缴纳的电费是1月中旬到2月中旬产生的。经初步分析,这段时间气温较低且恰逢春节,部分客户家中的取暖设施和厨房电器使用时间较长;另外,由于春节这一特殊时段,少数客户3月份所交电费的结算时间是1月上旬到2月下旬,用电交费天数较平常增加了10天左右,我们已提请客户交费后查看电费发票最后一栏的“结算日期”,并观察2月中旬至3【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