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委委托河海大学进行宣城市宛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于2009年6月完成报告书的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宛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概要:项目包括宛溪河流域宛溪河、道叉河、梅溪河、泥河和清溪河的综合治理工程,其中宛溪河综合治理长度5.7km,道叉河3.2km、梅溪河8.62km,泥河4.5km,清河3.5km。项目总投资318391万元。
(1)防洪工程
对宛溪河两岸5.7km的堤防进行新建、改建和加固,修建观景平台和堤路;对道叉河进行疏浚, 修筑防洪墙,在昭亭上殷村附近建2座小型水库;对梅溪河沿河路面加高,并对8.82km的河道进行疏浚;疏浚泥河4.5km的河道,拆除沿河建筑物,对马王桥排涝站进行改建;对青溪河3.5km的河道进行疏浚,在扬子鳄湖景区入口处建设防洪控制闸;
(2)排水工程
沿青年路、江滨路、叠嶂路至鳌峰路铺设截流干管;沿九洲大道、宛溪路铺设城东污水干管,对马王桥泵站进行扩建;在道叉河南侧布置污水截流管;对梅溪河、泥河、青溪河两岸的污水进行截流,实行雨污分流。
(3)绿化工程
对宛溪河、道叉河、梅溪河、泥河和青溪河两岸进行绿化。
(4)沿河整治工程
对宛溪河、道叉河、梅溪河、泥河进行清淤和清障;在青溪河上建设关庙水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陆域施工:导致局部植被破坏,使原有的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方式发生改变,从而产生水土流失。
水域施工:造成局部水体内悬浮物浓度升高,使水体浑浊度增加,导致水域生态环境短期恶化。
移民安置:移民安置区的建设及其随后人类活动的增加,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干扰影响。
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水土流失的环节有堤身加固(包括削坡与清基,堤身压地)、取料、临建设施、直接移民区建设等。水土流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并污染水环境。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砂石料冲洗、混凝土养护、混凝土拌和系统运行、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保养及物料运输等施工活动,主要包括砂石料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车辆检修废水,基坑排水。
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若处置不当或随便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混凝土搅拌产生的水泥粉尘等。扬尘还会给附近居民区的生活造成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混凝土浇筑、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和)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85-105dB(A)。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防洪工程、排水工程、河道工程和房屋拆迁等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清理,送垃圾填埋场填埋;防洪工程、排水工程、河道工程和房屋拆迁等产生的垃圾基本无有害物质,经清理后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在短时间内恢复,减少对工程涉及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尽可能保留河岸的植被;绿化工程措施得当,既可以改善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又可以使沿河景观以及护岸植被互相映衬,创造和谐环境。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选择适当的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在枯水期进行河道清淤、建坝工作,减少施工引起的悬浮量增加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2)为减少施工时悬浮物过高对水体的影响,建议采用较为坚固、不易渗漏的袋装填土等做围堰,将施工区域与水流隔离。
(3)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附近河道,生活污水进行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a.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b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c.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密闭等措施存放。
d.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4、声环境保护措施
a.首先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
b.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如挖土机、搅拌机等)避免夜间施工。
c.施工期应采取降噪措施,同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并上报当地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河道清淤时表层的不用回用的淤泥运至宣城垃圾填埋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