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鉴于宛溪河(一期)工程被拆迁户已达成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占总数的80%以上,拆迁人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依法向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提交房屋裁决申请书,为保障宛溪河综合整治项目的顺利进行,市拆迁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严格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启动行政裁决程序。
为促成拆迁双方达成协议,拆迁办在下达行政裁决之前,认真实施房屋拆迁裁决前调解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下达了20余份房屋拆迁裁决书,明确告知拆迁户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腾空房屋交付拆除。通过行政裁决程序,已有7户拆迁户达成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