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年初作出新一年度公开承诺。
通知要求,要全面推行以长远承诺为基础、年度承诺为主体、即时承诺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承诺新模式。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年度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发展、促进工作的强有力抓手。在做好年度承诺的同时,做好长远承诺和即时承诺。当前,特别是要围绕县乡党委集中换届,组织党员干部和党代表在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把群众意愿作为确定承诺内容的基本依据。要召开专题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做到“承诺内容、落实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四个明确。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党支部要对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承诺内容要通过召开公开承诺大会、集中宣誓、在党务公开栏或醒目处张贴、在党建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刊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上一年度公开承诺的兑现情况进行评议,对承诺兑现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上级党组织要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进行整改。
各级党组织要把公开承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出具体部署。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带头作出承诺,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员作出承诺。同时,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等方式对承诺内容进行点评。要建立公开承诺台账,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增强公开承诺的实际成效。